金沙乐娱场官方入口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依法获知学院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金沙乐娱场官方入口信息公开指南。
金沙乐娱场官方入口信息公开工作由校长领导,院长办公室作为主管工作机构,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金沙乐娱场官方入口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每年更新一次。
(二)公开方式
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金沙乐娱场官方入口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同时综合利用校园网主页、校报校刊、信息公告栏、广播、电视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年报、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及时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学院将在信息产生后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学院决策事项需要征求教师、学生和学院其他工作人员意见的,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法律法规对信息内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阅场所
学校将根据需要设置信息栏等场所、设施,校内外人员可到以上地点查询学院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除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向学院申请获取信息。学院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应当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
(一) 受理机构
金沙乐娱场官方入口信息公开工作受理机构为金沙乐娱场官方入口院长办公室;
办公地址:金沙乐娱场官方入口行政楼310;
邮政编码:30027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
联系电话:022-63305281;
传真号码:022-63305281;
电子邮件:lcbgs63305281@126.com。
(二) 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以现场申请,也可以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申请。向学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填写《金沙乐娱场官方入口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学院院长办公室申请领取。申请人原则上不能通过电话方式申请,但可以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特殊需要相关的学院信息,个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营业执照。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学院信息公开申请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
(三)申请的处理
1.答复期限
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的答复。对申请公开的信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做出下列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答复申请人;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学院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后重新提交申请书的,重新计算答复期限;申请人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3.特殊情况的答复。对于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采取书面形式,将申请送达第三人征求意见,并明确答复期限。第三人明确表示同意公开的,可以公开;第三人不同意公开或在期限内未作答复的,不得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学院将视其是否会造成重大影响予以决定是否公开。
(四)收费标准
金沙乐娱场官方入口依申请提供学院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批准后,可减免相关费用。
四、监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申请人有证据证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有权要求予以更正。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予以及时更正并告知申请人。
(二) 举报。申请人认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监察机关举报;对学院监察机关的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向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监察机关举报。